北方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替代的规定
(北方工业大学同等学力进修生替代研究生课程的规定)
一、课程替代范围
北方工业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现行)
二、替代原则
1、课程名称基本相同,学时基本一致,学分相同。
2、课程名称有差异时,学时大于被替代课程的学时,学分大于被替代课程的学分。
3、开课学院一致。
三、替代程序
1、领取替代申请审核表;
2、打印替代课程成绩单并盖章;
3、学生填写审核表;
4、到开课学院确认并审核,主管教学的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并盖学院章;
5、研究生部同意并备案,在教学管理网中实行替代;
6、学生在教学信息网上确认替代成功后从个人选课计划中将被替代课程退掉。
四、替代课程时间
替代课程时间一般与选课时间一致,或者提前于选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