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推优入党、认定支部积极分子:2.27-4.14(第1-7周)
阶段二:发展对象人选的确定
(重要节点1)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注意转专业、专升本、贯通班、二学位、研究生入学时已经是积极分子的同学各支部不要遗漏),重点考察三点:入党意愿是否强烈(注意提交入党申请书时是否年满18周岁)、是否取得初级党课结业证书、是否推优满一年,将相关情况完善至《党支部发展对象人选报送党委备案表》:2.27-4.14(第1-7周)
(重要节点2)提出发展对象人选,进行政审:4.17-5.6(第8-10周)
(重要节点3)发展对象人选报党委备案,提交《党支部发展对象人选报送党委备案表》:5.9(第11周)
发展对象党委讨论会:5.12(第11周)
阶段三:入党材料准备、培训、公示
短期集中培训:5.15-5.17(第12周)
入党材料准备
(重要节点4)支委会审查讨论并公示,公示起止日期:5.18-5.24(第12-13周)
阶段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党委预审:6.1
(重要节点5)支部发展大会:6.1
入党材料报送学院:6.6
阶段五:谈话、党委审批和上报学校
党委委员谈话:6.12-6.16
党委审批:6.20